所需材料:
(壹)基本材料:
1、網上辦理的:
網上辦理壹孩生育登記的,上傳夫妻雙方結婚證、身份證(戶口薄)照片;
網上辦理二孩生育登記的,上傳夫妻雙方結婚證、身份證(戶口薄)、夫妻第壹個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照片(如果戶口薄有第壹個子女的信息可不上傳);
辦理地為現居住地的同時上傳居住證照片;
2、現場辦理的:
(1)《四川省生育登記表》1份;
(2)夫妻雙方結婚證(或戶口薄)、身份證原件供審核,復印件1份提交;
(3)辦理地為現居住地的,需提供辦理方居住證原件審核,復印件1份提交。
(二)視本人情況另需提供的材料
1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,還需提交第壹個子女的身份證(或戶口薄、或出生醫學證明)原件審核,復印件1份提交;
2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,還需交回生育第壹個子女時辦理的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原件;
3、辦理地為現居住地的,需提供辦理方的居住證原件審核,復印件1份提交;
4、涉外或涉港、澳、臺人員應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證件(含法定中文翻譯件及有權機構的認證文件)原件審核,復印件各1份提交。
擴展資料:
申請條件
1、育齡夫妻生育第壹個子女,應當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持《結婚證》、《居民身份證》、《居民戶口簿》等證明向男方或女方戶籍所在街道辦領取《生育服務證》。《生育服務證》經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道、鄉鎮計生辦蓋章後方為有效。
2、育齡夫妻符合政策規定,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的,應當在懷孕前辦理《生育服務證》。育齡夫妻應先向女方單位提出書面申請,經雙方單位審批後逐級報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鄉計生辦、區縣計生委審批。《生育服務證》經女方戶籍所在地區縣計生委蓋章後方為有效。
成都青羊政府--《生育服務證》登記流程和所需材料
百度百科--生育服務證